各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财产保险公司:
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共渡难关,分类有序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根据银保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厦门市有关推动项目和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系列通知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自2020年2月24日起在全市实施《厦门市政策性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方案》遵循企业自愿投保、市场化运作、财政适当补贴的原则。符合条件复工复产企业均可根据自身实际积极投保,自愿选择承保公司。
二、各财产保险公司承办该项业务的,应经总公司同意,承办财产保险公司需事先向市金融监管局备案,向市保险行业协会报备承保流程,每日汇总反馈相关承保理赔数据。各承办财产保险公司要组织专班,为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提供优质便捷服务,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其他公司办理该项业务。寿险公司不得代理销售该项保险业务。
三、市保险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企业与政府间桥梁作用,每日汇总、分析、监测相关数据,遇到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各投保企业、各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在组织实施《方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重要事项,请及时反馈至市保险业协会。
四、请各区、管委会和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助向辖内企业宣传推广《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复工复产企业根据自身实际积极投保,同时协助收集和提供相关需求企业的清单及联系方式,以便各保险公司深入服务企业。
五、市金融监管局、财政局、银保监局将定期跟踪和评估《方案》执行情况,若遇问题或重要事项及时提请市政府研究,视情予以调整和优化。
附件:厦门市政策性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案
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银保监局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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