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厦门纳入QFLP余额管理制度创新!
时间:2025-04-15 15:04
近日,商务部发布《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复制推广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经验的通知》,将厦门等5个城市纳入QFLP余额管理制度创新推广范围,其主要内容是:
  
将试点资质和规模授予试点管理企业,同一管理企业负责的不同基金之间可灵活调剂使用试点规模。简化外汇登记,对QFLP额度实行余额管理,外国投资者可在登记额度内自由汇出、入本金参与试点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符合条件的外汇资金入境后可直接结汇。

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复制推广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经验的通知

商资函〔2025〕66号

  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以下简称试点示范)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开放举措,承担着为全国服务业开放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重要任务。根据工作需要,近期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总结了一批试点示范经验,涉及金融、医疗健康等多个重点领域,现予印发,在全国或有关地区复制推广。

  请高度重视复制推广试点示范经验的重要意义,压实主体责任,有序组织实施,保障相关工作落地见效。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商务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外汇局

  2025年3月28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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