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促进台资企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五条措施
时间:2026-01-05 18:29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厦门发布促进台资企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五条措施,激发台资企业创新活力。

  1.鼓励台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省创新实验室等共建联合实验室,按非财政投入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联系处室:市科技局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

  联系方式:0592-2053928

  2.支持在市级“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中设立台资企业专项,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

  联系处室:市科技局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

  联系方式:0592-2050107

  3.鼓励台资企业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优化评审机制。

  联系处室:市工信局创新发展处

  联系方式:0592-2896770

  4.推动台资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将符合条件的台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重点支持的优质中小企业培育范畴。结合主营业务、研发创新、知识产权等综合指标,符合条件的按照绩效考核结果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联系处室: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

  联系方式:0592-2896792

  5.支持台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按照转化成效给予连续2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奖励。

  联系处室: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成果转化处

  联系方式:0592-2021575

  6.鼓励台资企业依托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平台,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在厦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联系处室:火炬管委会创新创业处

  联系方式:0592-5380090

  深化两岸科技交流

  7.鼓励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依规举办两岸科技创新融合发展研讨会、海峡两岸科技创新对话会等活动,市区联动对牵头承办或执行单位给予支持,对牵头承办或执行单位给予不超过20万元经费补助。

  联系处室:市科技局科技合作处

  联系方式:0592-2027033

  8.支持“白鹭之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两岸融合创新奖”,设立专项奖金,对获奖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奖金。

  联系处室:市科技局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

  联系方式:0592-2021880

  9.厦门持续优化台资企业发展环境,鼓励台企在厦举办具有行业影响力和产业带动力的产业年会、行业峰会等活动,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同时大力支持台企参加工信部门年度计划内的重要展会,每场展会总补助金额最高100万元,企业展位费最高给予80%的补助。助力台企拓展市场空间、深化产业合作,共享厦门发展机遇。

  联系处室: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

  联系方式:0592-2896781

  支持台湾人才在厦发展

  10.深化两岸产业交流合作,支持台湾专家来厦创新创业。对新入选的台湾特聘专家,按规定发放100万元生活补贴,分3年发放;其中对评审排名前20%的,生活补贴标准可提高到150万元。

  联系处室:市人社局职称管理与专家服务处

  联系方式:0592-2853303

  11.支持重点产业台湾青年人才在厦发展。

  联系处室:市工信局电子处

  联系方式:0592-2896823

  12.依托“双百计划”设立台湾创业人才专项,支持台湾人才携带技术、项目“先评审后落地”,入选后一年内在厦设企运营,达到投入等条件后按规定给予市级最高50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

  联系处室: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成果转化处

  联系方式:0592-2022858

  13.对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柔性人才的履职认定,鼓励合并认定境内外研发机构履职时间。其中,柔性人才在该企业境内外研发机构履职时间累计满183天,可视同该企业的常驻研发人员。

  联系处室:市科技局科技合作处

  联系方式:0592-2021825

  优化土地要素资源配置

  14.支持台资企业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既有工业用地经批准可以通过新建、改扩建、拆除重建的方式提升改造。鼓励符合“4+4+6”现代化产业体系产业导向的台资企业新批工业用地。

  联系处室:市资源规划局利用处

  联系方式:0592-2855255

  鼓励台资企业智改数转

  15.鼓励增资扩产和技术改造。对年度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项目生产设备购置和生产性设施建设的投资额,给以相应的补助。其中,投资额不超过5亿元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3000万元;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的项目,给予10%补助,不超过10亿元的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6000万元,在此基础上,投资额每递增5亿元,最高补助限额增加1000万元。

  联系处室:市工信局投资处 

  联系方式:0592-2896777

  16.支持台资企业争创工信部卓越级智能工厂、领航级智能工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联系处室:市工信局软件处

  联系方式:0592-2896587

  17.鼓励专业服务机构为我市台资规上制造业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诊断咨询服务,按企业实际支付费用予以一定补贴,每家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

  联系处室:市工信局软件处

  联系方式:0592-2896587

  拓展多元融资渠道

  18.加强科创金融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台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科技主管部门评价后,可纳入科技创新专项增信子基金支持范围,免收增信服务费,单户贷款余额最高2000万元。

  联系处室:市科技局科技资源配置处

  联系方式:0592-2051277

  19.推动“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对符合条件的融资企业和项目提供支持。其中,项目固定资产贷款单个项目融资金额最高10亿元,研发投入贷款单家企业融资金额最高1亿元。

  联系处室:市工信局投资处 

  联系方式:0592-2896777

  20.增强台资企业供应链韧性,可依据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订单合同提供相应贷款支持。其中,工业企业单家融资金额最高3亿元,商贸企业单家融资金额最高3亿元且同一控制人控股企业合计不超过8亿元。

  联系处室:市工信局投资处/市商务局流通处

  联系方式:0592-2896777/0592-2855859

  21.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信易贷”平台服务能力。

  联系处室:市委金融办风险防控一处/市发改委信用处

  联系方式:0592-2853958/0592-2896203

  激励台资基金发展

  22.支持台资企业产业龙头和上市公司设立企业风险投资(CVC)基金。引导并购基金、台商基金等加大对台资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并购贷款给予贴息。

  联系处室:市财政局金融处

  联系方式:0592-2858251

  23.创新升级基金“照前会商”,优化台资基金服务流程。

  联系处室:市委金融办风险防控二处

  联系方式:0592-2853830

  支持台资企业发债

  24.鼓励本市金融机构为具备发债条件的台资企业配套发行增信工具,提升台资企业融资可获得性。

  联系处室:市委金融办风险防控二处

  联系方式:0592-2853960

  服务台资企业加快上市

  25.优化台资企业进入上市后备企业库流程,为有上市意愿的台资企业主动提供4个阶段13项服务,助力台资企业加快上市。

  联系处室:市委金融办风险防控二处

  联系方式:0592-2853960

 来源:厦门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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