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厦门市金融工作委员会
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 索 引 号 | XM00147-05-01-2017-001 | 主题分类 | 财政资金 |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7-02-21 |
| 文 号 | 有效性 | ||
| 标 题: | 2017年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预算说明 | ||
| 内容概述: | 2017年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预算说明 | ||
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全市金融行业发展规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生态、加强金融服务、促进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负责指导和协调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及金融产业集聚区、厦漳泉金融服务同城化建设;组织实施全市金融招商引资,会同有关部门规划、组织、协调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推动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
(三)协调、服务中央驻厦金融监管部门、驻厦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组织拟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协助推进全市农业保险工作。
(四)指导、协调地方金融重大事项;参与对地方法人金融机头和具有融资性功能地方企业的检测、评价和绩效评估。
(五)负责股权投资类企业、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市场准入审核和日常监督管理;承担农村信用社管理;协助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
(六)配合中央驻厦金融监管部门在厦开展金融监管工作;协助配合打击金融违法违规和金融犯罪活动;牵头组织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只有1个机关行政单位,无下属单位,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
财政拨款 |
19 |
18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努力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和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各项金融工作再上新台阶。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金融服务机构体系。加强金融招商引资工作,引进境内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总部来厦设立金融业务中心、职能总部,支持法人金融机构做强做大。
(二)优化企业融资金融服务。做好重点项目、产业链和小微企业等融资服务,推动产融结合,完善政金企对接机制,支持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
(三)加快区域金融改革创新。实施绿色金融专项政策,积极开展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试验任务,深化厦台港澳、“海丝”沿线金融合作。
(四)防范地区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五)做好地方金融行业监管。加强小贷、融资性担保、典当、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与服务,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收入预算为9284.5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115.95万元,增长29.52%,财政拨款收入928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84.54万元。
(二)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支出预算9284.5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115.95万元,增长29.5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73.0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9.79万元,公用支出80.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55万元;
2.项目支出8811.5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84.5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115.95万元,增长29.52%,主要是因为有增加行政编制人员及单位业务性工作增加。支出项目包括:
(一)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9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11.3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4.9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金融部门行政支出)523.7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六)金融部门其他行政支出76.5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七)其他金融发展支出86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我办无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7.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5.6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15.6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一带一路”黄金产业链招商,商洽厦门-中东地区人民币结算代理清算和伊斯兰金融财富管理业务。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28.21%,主要原因是: 与2016年因公出国的出访国家不同,汇率不同。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省市金融单位及一行三局开展业务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50%,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次数,并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于部门预算“二上”后才正式实施,执行中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2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8.17万元,增长69.8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采购预算总额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6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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