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47-02-01-2024-009 主题分类 部门通知
发布机构 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10-30
文 号 厦委金办〔2024〕42号 有效性
标 题: 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 监管局关于2023年度厦门市银行 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激励 评价结果的通报
内容概述: 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 监管局关于2023年度厦门市银行 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激励 评价结果的通报
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 监管局关于2023年度厦门市银行 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激励 评价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0-30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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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银行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激励评价办法》(厦金管〔2023〕40号,以下简称《办法》),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厦门金融监管局联合对厦门市辖内26家主要银行机构2023年度服务民营企业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服务成效

  自《办法》实施以来,各银行机构服务民营企业能力不断增强,我市民营企业融资“量增、面扩、价降”的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截至2023年末,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民营企业贷款余额6733.4亿元,较年初增长11.3%;有贷款余额的户数40.7万户,较年初增加4万户;贷款平均利率3.46%,较年初下降0.39个百分点。

  二、评价结果

  按照《办法》规定,经数据收集、审核计算、校对复核、综合评议、对外公示等环节,2023年度“服务民营企业突出贡献银行”评价结果如下:

  一等奖: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交通银行厦门分行

  二等奖: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中信银行厦门分行、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三等奖: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邮储银行厦门分行、

  农业银行厦门市分行、厦门银行、

  厦门国际银行

  三、下一步工作

  有关部门可以本次评价结果为依据,在财政性资金管理、奖励补助及政府重点项目战略合作伙伴选择等方面,给予获奖银行机构更多支持。

  希望各银行机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更加重视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工作,采取更有效措施,增加金融供给、降低融资成本、创新信贷产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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