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厦门市金融工作委员会
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索 引 号 | XM00147-02-02-2024-017 | 主题分类 | 双公示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27 |
文 号 | 厦金管批〔2024〕18号 | 有效性 | |
标 题: | 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厦门市巨顺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厦门市巨顺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
厦门市巨顺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呈报的《关于厦门市巨顺典当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第十八条,经审查,准予你司变更以下事项:
一、同意陈道军将其持有的你司1.05%的股权转让给黄文智。股权转让后,你司股权结构为:
(一)厦门兴荣强建材有限公司出资1804万元,持股37.98%;
(二)厦门立新世纪电气有限公司出资118.8万元,持股2.50%;
(三)厦门市鑫鸿德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元,持股25.26%;
(四)黄文智出资1055.18万元,持股22.21%;
(五)谢秀彬出资472.02万元,持股9.94%;
(六)陈辉娜出资100万元,持股2.11%。
二、同意你司据此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请于本批复做出后30日内办理完成上述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相关文件复印件提交至我局备案。
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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