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47-02-02-2025-002 主题分类 双公示
发布机构 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5-03-12
文 号 厦金管批〔2025〕2号 有效性
标 题: 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华兴(厦门)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内容概述: 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华兴(厦门)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华兴(厦门)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3-12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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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厦门)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呈报的《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审核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第十八条,经审查,准予你司变更以下事项:

  一、同意华兴(厦门)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将法定代表人曾弓竹变更为林涤非。

  二、同意你司据此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请于本批复做出后30日内办理完成上述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相关文件复印件提交至我局备案。

  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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