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市金融监管局于2019年11月27日印发的《厦门市企业应急还贷服务管理办法》(厦金管〔2019〕91号,以下简称原《办法》)将于2022年10月到期。为更好地服务稳企纾困工作,市金融监管局结合政策出台以来的运行情况,市财政局、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厦门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应急还贷资金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开展政策修订工作,进一步简化申请流程,扩大政策使用范围,增加企业获得感。在充分吸收社会公众及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厦门市企业应急还贷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范围期限
自2022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三、主要内容
在学习借鉴相关规定、开展行业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办法》。《办法》分为5章23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明确政策制定依据、相关定义、服务对象、合作机构、贷款产品。
(二)职责划分。明确各责任单位具体职责分工。
(三)业务流程。确定申请人申请、贷款机构审核、管理人审核资料及发放应急还贷资金、贷款机构使用续贷资金归还应急还贷资金的业务全流程的操作细则。
(四)监督检查。确定对应急还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对各类违反《办法》规定的情形明确处置措施。
(五)附则。明确使用范围、解释权限和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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