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厦门市金融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专业化金融人才队伍,根据《厦门市金融服务产业人才项目实施办法》,现就开展2025年金融服务产业人才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金融服务产业人才应当在金融机构(包括金融机构总部和全国性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下同)、基金管理机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下同)、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投资集团(对2个及以上不同类型的前述机构拥有实质控制权,下同)任职。
二、申报类型和条件
金融服务产业人才分为行业领军型、高级专家型2类,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涉黑涉恶行为。
(三)在职在岗,主要工作地在厦门并在厦门缴纳个人所得税;自申报的上年度1月1日起至评选结束,本人及其领导或管理所在机构(部门)无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中国注册会计师(CPA)、中国精算师(FCAA,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国家/地区精算领域专业资格)或法律职业等国内外权威的金融财会法务相关资格证书或高级职称;
2.具有博士学位。
申报行业领军型金融服务产业人才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从事金融相关领域工作15年及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20年及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8年及以上)。
(三)近3年,担任过以下职务之一:
1.近5年入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含上一级母公司入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或境内上市的金融机构总部高级管理职务或一级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
2.近3年名列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投中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前20名或管理规模100亿元以上的基金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基金管理规模以2025年6月30日时点值为准: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指其名下在中基协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基金认缴规模合计数(需提供全部所管理基金的营业执照);私募证券投资管理机构指其名下在中基协登记备案的私募证券基金净资产规模合计数(需提供托管机构出具的净值报告)。下同。
3.近3年曾在境外担任海外知名金融机构(不含中资机构派驻境外机构)高级职务。
(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内发挥突出作用,拥有较高的影响力、知名度,近年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申报高级专家型金融服务产业人才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从事金融相关领域工作10年及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5年及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5年及以上)。
(三)近3年,担任过以下职务之一:
1.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投资集团的中层及以上职务。
2.近3年名列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投中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前30名或管理规模50亿元以上的基金管理机构投资决策团队核心成员(前3位)。
3.近3年曾在境外担任海外知名金融机构(不含中资机构派驻境外机构)高级职务。
(四)近3年,取得下列成绩至少一项:
1.主持的融资项目为地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等提供关键的资金支持和融资解决方案,助力项目成功落地。
2.主持的投资项目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为产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3.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方面有突出成绩,主持的项目得到市场认同,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熟悉经济金融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动向及市场规则,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方式实现降低业务成本、增强风险控制、提高服务效率等经济效益。
5.主持的金融相关业务活动对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6.作为第一作者撰写论文或研究报告被SSCI、SCI等国内外经济金融类核心期刊采纳,承担经济金融类省部级或国家课题,本人或主持的工作(项目)获得省级以上相关荣誉。
7.其他市金融服务产业人才工作小组认可的相当于上述标准的成绩。
三、申报事项
(一)申报材料及要求
1.《厦门市金融服务产业人才申报表》(附件1)原件。
2.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海外留学的申报人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申报人与本市金融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投资集团或上述单位在域外的总部签订的劳动合同。
5.上一年度或近12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需体现工资薪酬,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网址:http://etax.chinatax.gov.cn/,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选择厦门市,点击特色应用/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输入税款所属期时间,下载打印PDF文件)。
6.能够证明申报人符合所选择的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如从业经历证明、专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任职文件或聘书、荣誉及业绩相关证明等,若申报人选择的评定条件对其任职单位有组织属性、行业排名、业务规模等要求,还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其中,从业经历证明指申报人在本单位任职之前所供职机构的职务任命、聘用文件的复印件,以及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任职资格文件的复印件。若无法提供相关文件,须提供申报人在本单位任职之前所供职机构开具的从业经历证明原件;
7.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共同出具并签署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原件。
(二)申报时间
2025年7月7日至8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方式及流程
1.个人申报
请申报人登录“厦门i人才”(网址:https://irencai.xmdjej.gov.cn/),按申报材料及要求填报,并扫描上传相关申报材料(除特别要求为原件外,均只需提供复印件。证书、证件类复印件材料需由申报人签名确认。申报材料若为外文版,需到正规翻译机构翻译,并加盖翻译专用章)。
2.单位审核推荐
用人单位根据当年度申报通知,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并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综合考虑申报人的专业水平、经营业绩、贡献产出、合规执业等情况,择优推荐,当年每家单位申报人数不超过5人。用人单位登录“厦门i人才”(网址:https://irencai.xmdjej.gov.cn/)进行审核(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申报表及附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表及承诺函盖章版需扫描上传至系统),并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市委金融办风险防控二处(资本市场处)。
3.形式要件审查
市委金融办组织专人按照申报条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查,确保申报材料齐全。
4.评审考核
市委金融办牵头组织业内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包括人选的个人业绩水平、业内认可度、社会影响力等,并重点考察人选对我市金融产业发展、金融创新、招商引资等方面的贡献。
5.审核公示
市金融服务产业人才评选工作小组对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形成候选人名单,通过市委金融办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入选名单,经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后,由市委金融办对外发布。
(四)咨询方式
业务咨询:市委金融办风险防控二处(资本市场处)
联系电话:2853826,2853829,2853824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2315室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592-5051516(i厦门账号)、17859767065(申报系统)
四、人才支持
对行业领军型、高级专家型金融服务产业人才分别按市高层次人才(B类)、市高层次人才(C类)享受子女入学和医疗保健(有关人员所需医疗保健资金,由用人单位按其经费保障渠道解决)服务保障政策。
五、注意事项
(一)原则上申报人应以主要任职职务申报。申报单位应为申报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与劳动合同甲方单位和个税、社保扣缴单位一致(与域外总部签订劳动合同视为一致)。
(二)申报人的年薪可选择以下两种标准之一:1.上一自然年度工资薪酬,即人才2024年度工资薪酬;2.人才在2024年7月-2025年6月期间的薪酬。年度薪酬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等,不包括股权分红,以在厦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为凭。引进厦门时间不足一年的,可补充提供异地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纳税收入证明材料。
(三)已入选“双百计划”人才或“群鹭兴厦”(含原“海纳百川”)人才计划同一层次人才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不再参评。
(四)申报人资料需填报完整、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5年内不再接受该用人单位及个人的申报。
附件:1.厦门市金融服务产业人才申报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厦门i人才数智平台操作手册(金融服务产业人才)
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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